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论文送审鉴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论文送审鉴定工作的通知
送审论文须为教师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思想探索、教材教法研究、课程改革与教学改革等方面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
每位教师可送审1-2篇论文,如报送2篇论文,其中至少1篇须为发表论文。
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副高
1.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包括在各种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以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
2.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教科研机构或一级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大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论文。
3.在教育类报纸上发表的论文(不包括地方性报纸的“教育版”,也不包括针对学生发行的教育类报纸的“教师版”)。
4.未发表或获奖的质量较高的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经单位公示,确认无疑的教学成果也可报送。
5.科普知识、文艺作品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文章均不纳入送审鉴定范围。
(二)申报中级
1.在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包括在各种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以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
2.在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教科研机构或一级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区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论文。
3.在教育类报纸上发表的论文(不包括地方性报纸的“教育版”,也不包括针对学生发行的教育类报纸的“教师版”)。
4.未发表或获奖的质量较高的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经单位公示,确认无疑的教学成果也可报送。
5.科普知识、文艺作品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文章均不纳入送审鉴定范围。
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每篇论文的相关材料按规定顺序装订)
1.(1)期刊上的发表论文。需提供:《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论文鉴定表》(一式1份,以下简称鉴定表,A4打印,见附件4),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页,中国知网(或万方、维普、龙源等)查证页,查重报告,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复印件(无需再附论文打印稿)。
(2)获奖论文。需提供:鉴定表,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打印稿。
(3)教育类报纸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鉴定表,报纸的头版、正文复印页。
(4)高质量的研究报告、经验总结等。需提供:鉴定表,公示情况呈报表(附件5),正文打印稿、相关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证书、课题立项证书、课题结题(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5)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相应版本为准。
(6)如是合著的第一作者,需填写《论文、项目证明材料》(附件6)。
备注:
1. 申报高级教师论文,需要准备好论文的电子稿;
2.申报中级教师论文,不需要提供论文的电子稿。
3.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3月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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