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七届苏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坛新苗候选人的通知
关于推荐第七届苏州市中小学教师
教坛新苗候选人的通知
现将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七届苏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坛新苗评选的通知》(苏教师〔2023〕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对照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切实做好市级教坛新苗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教龄不超过 6 年(2017 年 8 月至 2022 年 8 月之间参加工作),担任过 1 年以上班主任或团队、心理辅导工作在职在岗的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教学课时量饱满、实绩突出,师生满意度高。
二、推荐标准
1.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信念。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事业充满热爱与激情,具有强烈的教育使命感和责任感,学为人师、言传身教,在一线教育教学岗位上始终保持纯洁无私的教育心境和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近三年内年度履职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2.初步具备研究学生的能力意识。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将研究学生作为自我发展的第一课题,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尊重个体差异,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初步具备关注学生的意识和能力,初步掌握研究学生的方法。对关注和研究学生进行实践探索,中小学参评教师开设体现研究学生能力的区级以上公开课或在区级以上期刊发表研究学生为主题的教育教学类专业论文1篇(含)以上或参与校级以上研究学生为主题的课题研究,职业学校参评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区级以上技能类比赛并获奖或在区级以上期刊发表研究学生为主题的教育教学类专业论文1篇(含)以上或参与校级以上研究学生为主题的课题研究。
3.初步具备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素养。遵循移动互联时代学习规律,将信息技术有效运用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注重学生在信息化教学情境创设与转换中的学习体验,在学情数据收集与分析、交互式课堂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学习和个体定制学习指导等方面进行实践探索。中小学参评教师参加“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晒课环节或在区级以上期刊发表教育信息化为主题的教育教学类专业论文或参与校级以上教育信息化为主题的课题研究,职业学校教师在区级以上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获奖或在区级以上期刊发表教育信息化为主题的教育教学类专业论文或参与校级以上教育信息化为主题的课题研究。近三年内参加过校级以上信息化教育教学培训。
4.初步具备组织协调家校合力育人的能力水平。充分认识家庭教育和家校协同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的重要意义,具有协调学校、家庭和社会合力育人的组织意识,善于组织学生欢迎、家长认可的家校协作育人活动,积极投身苏州市中小学家庭教育课程项目工作,主动参与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综合育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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