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校务公开>通知> 详细内容

吴中区班主任带头人评选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22 14:10:23 浏览次数: 【字体:

吴中区班主任带头人评选办法

(试  行)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吴中区师资队伍建设,切实加快名师培养进程,强化班主任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宣传优秀班主任立足本职岗位、敬业奉献、开拓创新的精神,激励广大中小学班主任努力做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引领者,为教育强区的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教师中开展班主任带头人评选工作,特制订本评选办法。

一、班主任带头人的评选范围、对象

我区教育系统公办的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职业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正班主任。

二、班主任带头人的条件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先进的德育工作理念和较高的班级管理水平,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工作特色,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2.能带头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在班主任工作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教育效果显著,深受学生及家长欢迎;

3.爱护、尊重学生,善于与家长沟通,注重家庭教育的研究与指导工作,尤其是在针对特殊学生教育、帮困助学活动、教育转化后进生中取得突出的成绩;

4.具有较高的教育科研能力,承担或参与区级及以上有关班主任工作方面的教科研课题,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和课题研究的成果,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5.必须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担任正班主任工作连续五年(含五年)或累计八年(含八年)及以上、目前仍在担任正班主任工作,且所带班级的教育教学质量在同年级领先或提升显著;

6.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7.曾获得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爱生模范、优秀德育工作者、育苗奖教师、周氏德育奖励金等德育类荣誉称号;或曾获得区级及以上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或曾获主题班会评比或班主任基本功竞赛区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曾在区级及以上范围内进行过主题班会公开展示活动。

在推荐工作中,吴中区班主任带头人推荐候选人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带班级近五年来累计3次获得校级文明班、先进班集体或同类荣誉称号;无违法犯罪现象;

2.近五年来至少有2次校级主题班会活动展示,或在全校作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

3.近五年来至少有1篇班主任工作(或德育类)论文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区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近五年来曾指导12名青年班主任(副班主任),结对教师在班主任工作方面有较为显著的工作实绩;

5.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其中有一年为优秀等第。

三、班主任带头人的推荐、考核、命名

1.学校推荐。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组织评选推荐,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荐须经过教师个人申报、民主测评、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公示等程序,推荐时填写好《吴中区班主任带头人评选推荐表》(见附件)。

2.综合考评。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评选对象进行综合考评。

3.组织审定。区教育局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考评情况对评选对象进行审核,确定班主任带头人名单并公示。

4.发文公布。由区教育局命名并颁发证书。班主任带头人的评选每两年一次。

四、班主任带头人的经验推广和作用发挥

1.带头更新教育观念。被命名的区班主任带头人应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并担任正班主任工作。每学年认真研读1本班主任工作方面的书籍,深入研究班主任工作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采取的工作对策和措施有明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本区范围内具有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

2.带头开展班主任工作的课题研究。被命名的区班主任带头人应主持或参加校级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管理的科研课题(含班主任工作微型课题)研究,每学年至少撰写1篇具有一定水平的德育论文、经验总结、管理札记或读书心得等,五年内至少有2篇论文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在区级及以上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被命名的区班主任带头人应每学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及以上主题班会(班活动)展示;开展班主任管理技能与艺术研讨等专题研究,每学年至少作1次校级及以上班主任管理的专题讲座;每学年至少带1名青年班主任,并帮助其在班主任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五、奖励办法

区班主任带头人每学年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区班主任带头人津贴(符合享受区名师学术津贴条件的教师,则就高一头享受)。

六、班主任带头人的再确认

班主任带头人不是终身制。区教育局对命名的班主任带头人每五年确认一次,确认时对已不担任正班主任或五年内至少超过两年时间未担任正班主任的,以及任期内没有发挥出班主任带头人示范作用的,原则上皆不再确认其为班主任带头人。

七、本办法自201211日起试行。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201112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